东莞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2024年09月30日 | 小微 | 浏览量:50629

东莞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原标题:东莞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9月30日发布通知称,取消东莞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东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东莞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