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权益”和“交易”属性 首单高速公路资产持有型不动产ABS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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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突出“权益”和“交易”属性 首单高速公路资产持有型不动产ABS设立)
近日,安江高速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安江高速项目”、“本项目”)在上交所成功设立,发行规模49.56亿元。这是市场上第三单成功设立的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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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江高速项目作为市场首单高速公路资产的持有型不动产ABS,也是目前发行规模最大的一单持有型不动产ABS,其成功发行有利于央企盘活基础设施资产、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也进一步突出了产品的“权益”和“交易”属性。
真权益属性 打造持续盘活资产平台范本
本期项目的底层资产是项目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批复的贵州省江口至瓮安高速公路BOT项目。产品采用平层结构,现金流全部来源于底层安江高速项目资产的运营收入,实现投资人持续、稳定的收益分配,产品期限与底层资产运营年限相匹配。
据悉,该项目的原始权益人为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牵头人为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交方告诉记者,“这是中国交建第二次发行持有型不动产ABS产品。通过之前项目的发行,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操经验,也进一步提升了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未来将充分利用持有型不动产ABS产品,积极持续推动储备项目有效落地,致力于打造存量资产持续盘活的平台。”
“相比于首期项目,本期项目在突出权益属性及产品治理与激励机制方面,做了更多探索。”本期项目计划管理人中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本期产品项目设计时,在继续坚持“真实出售、有效盘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突出了“资产信用”和“权益属性”,在产品机制上弱化对主体信用支持的要求,并在开放退出等机制设计上更多地与资产表现相结合,将关注重点进一步放在了如何有效提升底层资产运营效率,从而保障投资人利益。
此外,本单项目在产品治理和激励机制方面设置了更加完善的考核机制及激励约束机制,设有持有人大会、计划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三个治理层级,从多个角度参与基础资产运营情况的治理,有效保障持有人利益。通过运营利润的设置,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可以对运管机构起到一定的激励约束作用,对应的激励将直接给予运管机构,能够更好的提高运营积极性和效率性。
一二级联动 构建首单基石投资者做询报价商
持有型不动产ABS从创设到落地过程中,投资机构对权益型ABS产品的了解逐步加深,并逐步形成了对该产品特有的投资逻辑。
安江高速资产表现稳健,并在保障相对稳定收益的基础上,存有超额收益的可能,因此本项目自初设以来就受到了市场投资人的广泛关注。
为有效提升流动性,本单产品尝试探索由初始认购投资者在二级市场开展询报价工作,通过一二级市场联动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机构。在产品存续期间,符合要求的相关机构可以二级交易和做市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流动性。在持续推动促进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的同时,为更多机构提供投资底层资产的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与传统ABS产品相比,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信息披露、激励约束、二级市场活跃度、流动性支持、持续扩募以及运营治理等“六大机制”方面进行了更为市场化的创新设计。
中国交建第二单项目的推出,展现出了其对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权益融资和资产盘活方面功能的高度认可,也为央企发行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了示范案例。未来,随着产品机制的日渐成熟,预计将有更多企业投身于该创新型品种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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