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这家北交所公司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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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息披露违规,北交所公司安达科技收到北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5月30日晚间,安达科技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了北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生效日期是5月28日,原因包括公司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财务数据错报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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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安达科技于2024年2月6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后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修正公告,将业绩快报中的营业收入由4886889399.66元修正为2964153147.78元,差异金额1922736251.88元,差异幅度为39.34%。安达科技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关于财务数据错报,安达科技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由1939672343.58元调减为915071570.44元,调减比例为52.82%;营业成本由1812657534.17元调减为788056761.03元,调减比例为56.52%。2023年半年报营业收入由3158278470.38元调减为1809873648.02元,调减比例为42.69%;营业成本由3221891269.81元调减为1873486447.45元,调减比例为41.85%。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由4274056302.26元调减为2524669009.64元,调减比例为40.93%;营业成本由4365523408.79元调减为2616136116.17元,调减比例为40.07%。
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安达科技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1.5条、第5.1.1条、第6.1.2条、第6.2.4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安达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刘建波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申小林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安达科技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5条、第5.1.1条,第5.1.2条的规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11.5条、第11.6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安达科技、刘建波、申小林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在年报披露前夕修正业绩预告的利尔达,因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等违规情况,受到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而后利尔达也收到了北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北交所对利尔达、董事长叶文光、总经理陈凯、财务负责人孙其祖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编:钟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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